「公诉案件?」
「是的,给你普普法吧。根据《刑法》236条,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三条,刑事案件的侦查、拘留、执行逮捕、预审,由公安机关负责。而未遂,属于其列。」
他还像个机器人一样的给我背起法条来了。
我冷笑一声,「所以,你们就是要抓他是吧?!这事没完了是吧?!」
「程小姐,您放心,如果查明他确系无辜,我们会出具《撤销案件决定书》的。」他笑了。
狗屁!
就你们这种查法,只会越查越有问题,越查问题越大!你们这是要搞死他是吧?
「你们要关他多久?我什么时候能见到他?」
「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54条,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。」
他妈的!他又在给我背法条!!
气死我了!
「两个月?!」
「当然,由于他没有有效身份证件,适用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第129条,拘留期限从身份查清之日起重新计算。」
什么?那岂不是无限期羁押?
「我知道了,你们是想动私刑是吧?!」
到时候,人还能活着出来吗?
「怎么可能?」他又笑了,「程小姐,我们可是人民警察。刑讯逼供罪可是很重的,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西十七条……」
「闭嘴!!!」
我再也忍不了了,站起来大喊一声。
我真的是烦透了这个法条男!
「廖警官,您可真会普法啊!」我冷笑着。
「当然,我可是我们局普法大使。」他居然还能笑着说出这番话,真的是脸皮太厚了。
我气得发抖,但还是咬着牙,逼自己尽快冷静下来。
「那么我请问,向警察行贿,身为警察受贿,作伪证,胁迫别人作伪证,干扰司法公正,是什么罪?是公诉案件吗?」
廖东来立刻僵住了。
我己经猜到了,这背后的一切,定是傅阊锃做的手脚。
除了他还会有谁?
他是整个事件中唯一的受益人。
也是最终的受益人。
他可以逃之夭夭,他可以作壁上观,他可以隔岸观火,他可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。
他想要搞死百里阆风,然后再来搞我!
就像他之前的很多次一样。
他会破除我们之间的一切阻碍。
无论是事,还是人。
他就是想要搞我。
非要搞到我不行!
换做是以前,是那些我的女同学,发小,闺蜜,男同事,男路人,也就罢了。
但是今天是百里阆风。
我绝不允许!
既然他非要这样逼我的话,那么我也就只能,跟他闹个鱼死网破了!
「是公诉案件。」廖东来说,「您所提及的行贿罪、伪证罪和妨害作证罪,都属于公诉案件。」
「那就请您转告那个犯罪嫌疑人,我绝不会谅解,我一定会追究他的全部责任!」我撂下这句话,眼神里透出杀气。
「程小姐,您在说什么呢?是不是又精神恍惚了?要不要,我帮你联系心理评估辅助?」廖东来语气轻浮,似乎没在怕的。
「不用了,谢谢您的好意。没事的话,我是不是可以走了?」我抿着唇。
「是的。您请便。」
我不想再理他,不想再与他多说一句话。起身掉头就走。
本来我可以一走了之的。
可是身后,他依然不紧不慢,「哦对了,程小姐,您提交的入室抢劫案,我们也在紧锣密鼓的调查中啊!」
他还真是犯贱!
居然还在那里故意激我!
他是在期盼我做出什么更加出格的事吧??好进一步落实我精神状态不正常,落实我创伤后应激反常!
我偏偏不会上他的当。
而这时,我灵机一动,忽然冒出一个疯狂的想法。
「哦对。」我转头朝他微笑,「要不是您提醒我,我差点忘了,我己经无家可归了。那么好心的廖警官,您可以收留我吗?」
他的脸色变了,脸上的肌肉在抽动。
「你在说什么……」
「我可以申请,今晚去您家过夜吗?」
他脸都白了。
他当然知道,我另有所图。
「这,不合规矩。」
「您不是代替李警官全面接管了我的案件吗?我不找您找谁啊?您得对我负责啊。」我装出楚楚动人的样子。
既然是接管案件,就有接管案件的代价。
「住的地方,程小姐您不用担心,我会依法依规给您申请社会福利机构及临时庇护所。」他想了想说。
「是,申请是申请,批下来还得几天呢不是吗?」我笑了,「今晚怎么办呢?」
他僵在原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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